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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,8月1 日起五区购房后缴契税,家庭住房套数核查范围扩大。

发布时间:2020-07-21 16:19:07浏览次数:1974

宁波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后,又一直接影响购房者“钱包”的操作规定明确!

 

据记者从相关职能部门确认,从8月1日起,购房者在市五区范围内买了住房后——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,在缴纳契税时,家庭住房套数核查范围,将由原先的市三区扩大至市五区。



这样一来,一部分购房者所购住房,可能从首套房变成二套房甚至三套房,进而,所缴契税要比以前多不少!

 

新的操作规定具体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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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权仅删)


划重点——

第一,家庭住房套数核查范围扩大,是从2020年8月1日开始。

 

第二,在8月1日前已经开具的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,在有效期范围內的(有效期一个月),仍可使用。


所以,还有两个礼拜的缓冲期!


8月1日之前去打家庭住房套数证明,还是按市三区核查。

 

8月1日之前已经网签备案,但还没有交付、未办出产权证的期房,不算进家庭住房套数。

 

8月1日以后再去打证明、缴契税,则是按照市五区来核查。

 

税务部门特别提醒大家——按照规定,购房者只有在办理产权证时候,才可以缴纳契税!像买期房的,是不能在付完首付、合同网签时就去缴契税的!相应地,家庭住房套数,不能按购房时候来算第几套,而必须按办证、缴契税时候来算第几套。

 

而刚交付的新房,是因为家庭住房套数证明核查范围扩至市五区后,这部分购房者缴纳契税时受到的影响会比较明显——特别是买的房子建筑面积是90平方米以上的,同时在镇海或北仑有住房的。

 

举个例子:

 

假设一位镇海的购房者,2017年买了原限购圈内的一套120平方米、总价350万元的期房——假设在东部新城,这个月刚交付,接下来要去打家庭住房套数证明、缴契税。

买这套房子时候,这位购房者在市三区范围内无房,但在镇海有一套住房。按老政策,家庭住房套数证明显示其是0套房,东部新城新交付的这套房子算首套房,契税可按1.5%的税率(具体税率表见下文)缴纳,算下来,大概是4.8万余元(增值税按9%扣除,详细计算方法也见下文)
如果该购房者8月1日后去打证明、缴契税,东部新城这套房子,将会变成其第二套住房,契税税率将是2%,算下来的契税总额将是6.4万余元
一来一去,契税相差近1.6万元。
如果该购房者在镇海有两套住房,则8月1日后要缴纳的契税,税率更要按三套房的3%计,契税总额会提高至9.6万余元,比原先多将近5万元!

 

所以,有类似情况的购房者,8月1日前赶紧去不动产登记部门打家庭住房情况证明,然后去缴契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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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权仅删)


宁波市住房契税税率标准如下表所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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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权仅删)



住房契税的计算方式,并不是按买房的总价计算,而是按扣除增值税后的裸价计税!

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的计税方法明确规定,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”。


宁波市区不动产登记网点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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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权仅删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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